我省出台规定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完善公务员学法年度登记通报制度【安徽日报】

04.08.2014  11:21

本报讯(记者 李晓群)记者日前从省依法治省办获悉,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依法治省办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根据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深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务员廉政法律法规等内容。

意见》特别强调建立学法用法保障制度。要完善公务员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促进公务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各单位每年安排法制讲座、学习论坛等形式的学习不少于2次。要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积极创新学法用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法年度登记通报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稿件来源:2014年8月2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