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报告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报告会
5月15日上午,安徽省文化厅在合肥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袁华主持,特邀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新作报告。全省国家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政府负责同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宣讲团专家,各市、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文化厅机关全体人员、厅直各单位班子成员,省、合肥市及辖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人员共300余人参加报告会。
李国新教授详细阐述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重点从法律界定的重要概念、法律明确的方针原则、法律建立的基本制度、法律强化的政府责任、法律衔接的改革政策、触犯法律的行政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和深度解读,内容丰富、分析全面、专业透彻,为全省学习、理解和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袁华厅长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文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是提升文化治理能力的重要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保障法》纳入各级文化部门2017年总体学习计划,纳入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把学习宣传《保障法》纳入普法工作规划。要带着问题学、结合实践学,掌握具体条款,把握精神实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摆放相关图书及宣传手册,利用官方网站等营造贯彻落实保障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送戏进万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做好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保障,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水平。要加强贯彻落实。各地要及时自查,重点检查公共文化设施被挪用、占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落实不力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为契机,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效能意识,研究痛点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推进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