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韩:城市公共交通立法滞后 中小城市公交建设呼声高

03.03.2015  23:06

  中安在线讯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赵韩提出了与百姓民生密切相关的提案和建议,其中一个提案就是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并呼吁将公交驾驶员列为特殊工种。

  “城市公共交通立法较为滞后。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仍未出台,这给公共交通的发展和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赵韩认为,城市公交的界定、权责、监管等缺乏法律支撑,会让非法营运和危害公交安全的行为有机可乘。城市公交发展所必需的用地、资金、路权等也因缺乏法律支撑,难以落实。“城市公交缺乏科学规划,交通资源配置和利用不合理,线网分布和场站布局不科学,各种交通方式不对接,也会导致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突出。”赵韩建议国家层面加快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使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有法可依,并进一步促进公共交通企业规范运作和管理。

  对于城市公交驾驶员的工作情况,赵韩也作了一些调研和了解,“在不少城市,公交车数量和驾驶员的比例是严重不对等的,驾驶员长期处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和精神压力大的工作环境,易造成视力衰退、颈椎、心脏等疾病,一些老龄驾驶员猝死现象时有发生。铜陵市‘最美公交驾驶员’雷鸣同志,就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去世。”赵韩委员认为,按照目前有关公交驾驶员(男性驾驶员60岁、女性驾驶员50岁)退休政策,已不适应现有的特种工作环境。“安徽省公交企业也已多次反映将一线驾驶员纳入特殊工种”,赵韩建议我国能将城市公交驾驶员列为特殊工种,降低城市公交驾驶员的退休年龄(退休年龄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此举既有利于保护城市公交员工的身体健康权益,又有利于公交企业构建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使城市公交运行更加安全可靠”。

  赵韩委员还提到,目前,交通运输部仅对37个“公交都市”创建城市进行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所占的比例较低,安徽省仅有合肥市入选。而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城市,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愿也非常强烈,但受当地财力所限,政府资金支持往往难以到位。“建议国家财政加大对中小规模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全面发展。”赵韩表示。(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