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副总经理被关三年无罪释放 曾被判犯诈骗罪

09.07.2014  20:20
导读:涡阳县宏大公交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大平无罪释放出来后,他一直在做两件事:申请国家赔偿,并为3年多都不能上线的6辆公交车“解冻”。涡阳法院于2011 年9 月28 日判刘大平有期徒刑10年。2013 年12月13日,亳州市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定刘大平无罪。

刘大平说,被关押三年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2010 年11 月24 日被拘留,到收到释放证明,我被关押了1136 天。”从今年1 月,涡阳县宏大公交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大平无罪释放出来后,他一直在做两件事:申请国家赔偿,并为3年多都不能上线的6辆公交车“解冻”。

陪同调查时突然被捕

上周五,记者见到了刘大平,这个50 多岁的汉子显得很憔悴。“没进入看守所之前我160 多斤,从看守所出来我掉了20 多斤,心理压力太大了,我每天都在和自己说‘我是冤枉的’。”

“我原先是涡阳县宏大公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 年我发现我们公司老年人乘车的补贴和公交车的燃油补助共140 多万元不知去向。”刘大平回忆说,当年11 月份,他陪同纪检人员调查乘车补贴等费用的去向时,突然被捕。“我当时都蒙了,不知道怎么被捕的。”刘大平回忆,“后来公安人员告诉我,有人举报我在为6 辆公交车上线的时候,涉嫌犯了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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