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八类参保人员入住可享医保待遇

01.04.2016  04:44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老年痴呆、植物人、脑瘫等8类参保人员,如果入住符合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经鉴定达到完全护理依赖程度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程度,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合肥市人社局日前出台文件称,符合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可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请。经评估通过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该政策对在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疗养的8类参保人员堪称一大利好:符合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脑外伤后、严重颅内感染后等)致残,病情稳定不需要抢救的患者;老年痴呆症患者;截瘫无手术或其他治疗指征的卧床患者;植物人;脑瘫患者;手术后病情稳定,但仍需住院护理的老年病人;各种老年慢性疾病等,虽然病情稳定,但需要住院护理的老年病人;临终关怀患者,该八类参保人员经鉴定达到完全护理依赖程度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程度,从鉴定的下月起,在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已入住的参保人员由定点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参保人员入院评估表》,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到定点机构集中鉴定。

  参保人员可报销的费用不包括床位、生活护理等养老费用;同时在定点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期间,不再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统筹起付标准(门槛费)暂按二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一年计算一次门槛费。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祖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