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 共建水美生态祁门
19.05.2017 04:0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祁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5名县级河长确定,标志着该县河长制工作开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祁门地处安徽南大门,典型的皖南山区,县内10公里以上河流33条,治水管水难度大,实行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对打造全域旅游品牌,建设更富盛名的红茶之乡和全省生态经济强县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时间节点,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设置县级总河长和主河流河长,县级总河长由县委、政府一把手担任,副总河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5条主河道河长由县政府其他负责人分别担任, 5月底前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6月底前出台县级河长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下一步,该县将从五个方面深入推进河长制,着力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抓出实效: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及长效机制。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构运行,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落实好河长制有关政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投入。三是抓实河长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河长制实施具体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河长(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四是扎实推进能力建设。建立水利、环保、公安、住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河库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联合执法。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和考评工作。利用建立河长公示牌、宣传栏、网站、报纸、电视台、微信平台宣传河长制,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9.05.2017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