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全面推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调解机制
26.11.2015 17: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推动参与调解,积极调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积极性,将“群众威信高、基层工作经验足、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代表委员与基层调解组织进行有效对接,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对具有丰富人民调解、群众工作经验和法律知识政策水平较高的代表委员,培育创办“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室参与接待群众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实行下沉基层,“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参与调解向一线基层下沉,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居实行驻室接待,实现资源在基层整合、矛盾在基层化解,发挥代表委员作用,能够在群众“家门口”面对面沟通交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及时督办反馈,对“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调解的纠纷,统一负责调处处理落实和催办、督办等工作,及时把调解结果和回访内容反馈给代表委员和当事人。对不及时办理调处意见,代表委员可对相关单位进行质询和评议,督促解决问题。四是定期沟通交流,基层调解组织每月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交流学习。同时,扎实做好“两代表一委员”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收集、梳理、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两代表一委员”反馈,提升依法调解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宣城市“两代表一委员”累计接待群众2800多人次,收集社情民意2023余件,调处矛盾纠纷1168起,调解成功1140起,28件交办督办,真正成为“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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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5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