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马鞍山市全面停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药品

29.04.2015  11:49

  自今年5月1日起,马鞍山市所有零售药店将不得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药品。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了解到,市场上畅销的联邦止咳露、新泰洛其、立健亭等,如果大量服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黄碱两种成分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损害健康并危及生命。

  为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管理,国家将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市食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自5月1日起,马鞍山市零售药店含可待因复方口服药品将全面停售,违反者将按超范围经营严厉查处。(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