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微信缴纳车购税

22.04.2016  12:23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开展“互联网+税务”探索创新,省局针对车购税纳税人办税多为自然人,对车购税申报、缴款等流程不熟悉这一“痛点”,引入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利用微信用户多,使用便捷,微信公众平台开放性等特点,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微信缴纳车购税。

省局于2016年1月份开始在合肥、马鞍山等市局开展微信缴纳车购税试点工作。经过三个月的试点运行,4月15日,合肥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与合肥市一家4S店正式签订了《微信征收协议书》,纳税人通过微信成功完成车购税申报及缴纳流程,标志着微信缴纳车购税工作在全省正式推广。

省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倪廷辉在省局信息中心、货劳处、纳税服务处负责同志及合肥市局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共同参加了微信缴纳车购税启动仪式,并亲手将打印的第一份通过微信缴纳车购税的完税凭证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递交到纳税人手中。

倪廷辉总审计师听取了合肥市局关于微信缴纳车购税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对下一步全面推广“微信缴纳车购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税务部门、汽车销售企业、各商业银行、车管部门各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对4S店和纳税人多开展一些“面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三是后期运维、技术保障要跟上,在使用中不断完善“微信缴纳车购税”系统,让纳税人缴税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