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物工程管理培训班成功举办

05.07.2017  19:25

为适应文物保护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化管理,促进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6月27至28日,省文物局在合肥举办全省文物工程管理培训班,会议由省文物局副局长邵海卫主持,省文物局长何长风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各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文物局局长(文管所所长)、颍东区、颍州区、颍泉区、琅琊区、南谯区、琅琊山风景区、裕安区、金安区、宣州区、义安区、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宜秀区、电溪区、徽州区、黄山区、黄山风景区文物部门负责人、省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培训班。

何长风局长在开班仪式上通报了全省文物安全态势,指出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离开文物安全文物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物安全要放在文物工作的首位。他强调,文物安全工作一要落实责任,二要严格标准,三要加大检查,四要依法行政,五要加强保障,六要注重宣传,同时强调要重视文物项目实施工作,要以项目为抓手,通过项目推动文物保护展示和利用。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省文物局邀请了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文物保护处处长凌明和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卢远征,分别讲授了《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与管理》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相关问题分析》。此次培训班办得非常及时和必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表示学习后收获颇丰,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学习,依法合规开展文物工程管理相关业务,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