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动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安徽法制报]
27.11.2015 19:3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本报讯 运用声光电多媒体结合手段,内容上法理性、趣味性相得益彰,这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有望在明年覆盖全省各地市。 11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推动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省直监狱、戒毒所,建立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市属监狱、戒毒所和看守所、法院、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县(市、区)属看守所、法庭、文化馆等,建立县(市、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力争到2016年6月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均挂牌成立,到2016年底各市均建成不少于1座市级和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基地挂牌后,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的讲解员,灵活运用橱窗、展板、灯箱等实物展示以及声光电等多媒体结合手段,每季度适时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内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与刑罚执行、禁毒戒毒、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为主。其中,监狱、戒毒单位和看守所均要做到安全监管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两不误”。
此外,从2016年起,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省、市、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复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11月27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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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5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