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达标考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7.04.2017 17:1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期,省厅对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达标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104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参加考核,其中,先进等次36个、达标等次39个、不达标(含未申报考核)29个,达标及先进社区矫正中心超过七成,达标考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厅高度重视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从2012年启动建设以来,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进总体思路,制定建设指导意见,以项目名称、场所设施、功能规划、面积要求,规章制度“五个统一”为标准,明确建设时间及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督查指导,强力推进建设。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制定具体计划和执行措施,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等办法解决建设用房,优先保障建设资金,多举措推进建设进度,保证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构建了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新平台,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满足社区矫正发展需要,针对部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运行存在的问题,2016年8月,省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中心建设达标考核,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建,进一步完善场所基础设施,充实中心工作力量,优化执法工作流程,提升执法和管理功能,促进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省厅将持续巩固达标考核成果,对达标的社区矫正中心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切实发挥实战平台作用,对未达标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确保2017年底实现全部达标。
(省社区矫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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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17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