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全省中小学生宪法知识大赛的通知

28.11.2014  18:26

皖教秘〔2014〕51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依法治市(县)办,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并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皖司通〔2014〕66号)安排,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12·4”全省中小学生《宪法》知识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二、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中学)、省属中专学校在校学生。

三、主办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省司法厅法宣处、安徽青年报社承办。

四、参赛方式

各市、县(区)教育局、依法治市(县、区)办组织发动,各校具体组织、辅导学生答题。以县(区)或学校为单位报送答题卡和参赛登记表(见附件)。

五、大赛日程和要求

1.宣传教育和组织答题(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校结合第一个“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宪法》知识、宪法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辅导答题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大赛试题分为小学组题和中学组题。题目及答题卡刊登在《安徽青年报》(中学生周刊和小学生周刊12月1日版)及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普法网(www.ahpf.gov.cn)、安青网(www.anhui.cc)。各校可组织学生通过剪报、复印、网络下载等形式获取试题并答题。

2.报送答题卡和参赛登记表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参赛单位集中报送学生答题卡和单位参赛登记表,寄送至: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编:230061,信封上请注明“宪法知识竞赛”字样。

3.阅卷和评选(2015年1月10日至31日)。大赛主办、承办单位组织阅卷、评选。根据组织参赛情况和答题正确率,对成效显著的参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授予优秀组织奖。

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卢小磊(0551-62831813)

安徽省司法厅法宣处,联系人:缪崟(0551-62215085)

安徽青年报社,联系人:马振宇(0551-62823921)

附件: 12·4”全省中小学生《宪法》知识大赛参赛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