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02.04.2015  06:35

  记者4月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经启动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是否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方式和要求略有不同。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县级教育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辖市教育部门为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要及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国考和非国考分类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之后,由申请人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材料。资格认定通过后,将颁发资格证书。

  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人遇到具体问题时,可直接向相应的市或者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咨询,由当地依法依规进行解答。此外,还可联系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51-6283187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