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全椒县三人盗版微软系统 赚取巨额广告费被判刑

18.09.2014  18:20

  未经微软公司许可,利用自己会员身份在网站上传各自封装的微软操作系统软件,赚取巨额广告费。日前,全椒法院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四名被告人均受到刑罚处罚。

  据了解,2007年至2013年7月份间,被告人周某、苏某、郭某成为某宝藏网的注册会员,三人分别于2009年、2010年下半年、2010年底起,未经微软公司许可,在该网站上传各自封装的微软操作系统软件,从第三方收取推广费用110余万元、99余万元、15万元。被告人丁某明知网站上发布的大量操作系统软件未经微软公司许可,仍对侵权软件进行评测、回复、加精、加亮等管理操作,获违法所得4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苏某、郭某、丁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考虑四名被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退赔全部或部分推广费,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并处罚金12.5万元;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被告人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滁州在线·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