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滁州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日前,滁州中院专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分别从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有效发挥审判管理工作的综合效能、积极构建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以及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保障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对深化思想认识、把握职责定位、尊重司法规律、改革审判机制以及规范制度落实等18个方面的工作开展进行了全面规划,力求使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实施到位并取得效果。
《意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明确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出要以司法改革价值取向为改进方向,以有效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科学界定审判管理的司法特性;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审判规律,是否符合中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等为标准,在认真总结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准确定位审判管理;要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落脚点,积极探索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工作团队,努力改进审判组织及其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在推进审判管理过程中必须尊重司法规律,切实做到依法管理。要做到审判管理必须维护独立审判原则、必须促进公正司法、必须维护审判活动的程序正义,必须促进审判活动效率,必须保障司法活动和裁判的严肃性从而维护司法权威。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树立正确的指标评估导向,防止片面追求指标数值和排名排序,要注重对审判管理工作成果的综合运用,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实际问题,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意见》还要求该市法院要抓好各项审判管理规章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该院针对审判管理持续有效推进,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水平,建立了一整套的规范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要持续不断地关注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使纸上的制度变成融于意识的行动指南,推进该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沿着“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