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老拖拉机手可享补助 《大别山晨刊》 2014.8.27)

28.08.2014  10:41

        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体现党和政府对基层农机化技术人员的关心,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记者从全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调度会上了解到,通过全市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我市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据了解,农村老拖拉机手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根据全省相关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享受工龄补助的农村老拖拉机手需为安徽省户籍、达到60周岁,同时,需要满足2007年7月20日以前曾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从事农业机械管理、操作、维修等工作满1年以上(含一年)、离开岗位后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等条件。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60周岁(含)即可享受工龄补助待遇,今后达到60周岁(含)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待遇。

        在该项政策的宣传阶段,市农机局要求县区加强具体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吃透政策精神,熟悉工作流程;市、县、乡三级合力推进政策宣传,采取网络、手机信息和上门送政策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每一位原老机手真正了解政策、掌握申报程序,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统一全市认定政策标准,坚持公开、公证、公平,严把申请关和审核关,严格操作程序。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及时公布热线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访,并对政策解答工作实行“一个人回答、一个政策口径”,做到在政策上省、市、县、乡四级上下沟通。

        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县区已完成第一批人员的申请和核实工作,截至8月20日,全市共受理申请3124人,通过乡镇初审核实1367人,县级核实公示813人,县级核实通过213人,上报市级批准11人,近期将把第一批享受对象的补助兑现到位。下一步,我市将学习贯彻调度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查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信息来源:大别山晨刊  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