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成为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07.01.2015  20:42
          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宁国市成为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国土资源部从2013年开始按照“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十有标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近年来,宁国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壮大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强化责任,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和受威胁群众的避让搬迁工作,地质灾害防治水平逐步提高。本次“十有县”建设工作是在经过专家实地考察、综合评估打分、严格审查后顺利通过验收并获批准。“十有县”的建设将为提升该市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宁国市国土资源局 查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