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荣获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11.11.2014  14:25

 

11月10日,省关工委召开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表彰会议,省司法厅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以及顾秀莲同志讲话精神,并受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委托,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代表进行颁奖,我厅因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被三部委授予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省厅也在2012年荣获首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厅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