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3.02.2016  09:27

日前,宣城市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宣城市局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食品药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食品和药械两个专项组,对照创建目标、标准和责任,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氛围。二是认真履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印制并张贴食品药品宣传画4000份、提示卡6000个,禁烟标示4000个,发放《致经营户的一封信》2000份;对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和药械经营单位开展定期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检查单位510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先后开展了菜市场制售的面条、集贸市场“注水牛肉”、学校周边“小食品”进海南“黑美人”西瓜农残等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起违法案件。三是及时调度,协调解决创建问题。先后与城管局、环保局联合对银桥湾、合工大北门烧烤摊点油烟问题进行6次现场整治,取缔木炭烧烤、改用电烧烤,规范经营行为;联合敬亭山风景区管委会,对敬亭山东大门餐饮单位先后进行4次整治,重点对证照齐全、病媒防制、后厨整洁等方面进行规范;联合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对城区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开展集中整治,排查食品安全卫生隐患,纠正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问题;分别与市区两级以及市开发区房管局物业管理有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合力解决住宅小区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协调市住建委、市水务局“饮用水安全工作”测评资料责任单位问题等。  四是突出亮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在全市深入开展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作,117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全部完成第一阶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