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高莉: 《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 安徽提供救助378人次
全国人大代表高莉连续多年为妇女儿童权益“发声”
中安在线北京讯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妇联副主席高莉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安徽省10个市相继出台反家暴相关政策和制度,全省44个受家暴妇女庇护所和救助机构,提供救助378人次,有效维护了妇女权益。
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妇女维权意识逐渐提高
“《反家暴法》实施以后,妇联作为这部法律的立法倡导者和推动者,身先士卒,迅速行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具体办法”,高莉介绍,去年9月,安徽省综治委、安徽省妇女维权联席会在全国率先联合印发《安徽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了19个部门在反家暴方面的工作职责。这个意见首次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全省综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高莉表示,随着普法力度加大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出台,妇女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向公安机关申请告诫书、以及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妇女更多了。据初步统计,去年以来,安徽省法院签发了60个人身保护令,其中妇联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14个。
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为妇女儿童“发声“
作为省妇联领导,高莉一直把自己当成妇女儿童的“代言人”,每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的10余件建议案中,多数与妇女儿童相关。5年来,与妇女儿童相关的建议约有40余件。
谈话中,高莉拿出今年拟提交的建议目录。记者注意到,17个建议中有5件与“二孩”政策配套相关。包括切实保障“二孩”妈妈生育和平等就业权利、加强1到3岁婴幼儿公共托幼机构建设、切实关注女性利益提高再生育意愿、加大在公共场所增加“母婴室”等。
高莉说:“现在国家实施了全面二孩政策,然而当前妇女保健水平不高、抚养成本超高,部分家庭‘想生不敢生’”。因此,高莉呼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兴办妇幼保健医疗机构。
对于部分家庭年轻的父母上班,无人照料幼儿的情况,高莉建议扩大1到3岁幼儿的公共托幼服务,逐步构建1到3岁育儿社会体系。以社区、托幼机构未主要依托,探索教育、卫生、社区管理部门和托幼机构共同参与的优质、便利、普惠的公共托儿服务。(本网特派记者 黄娜娜 汪乔)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黄娜娜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