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
12.08.2014 20:4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贯彻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对于全面客观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
一是要求已发布PM 2.5 等6项指标的空气站稳定运行、数据可靠。
2014年上半年,我省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合肥、芜湖、马鞍山市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相关要求,加强19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PM 2.5 等自动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确保了向社会实时发布PM 2.5 等6项指标浓度值、发布的各空气点位每小时AQI指数的数据准确、可靠。
二是全力推进其他省辖市所有国控点位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
按照环保部要求,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需在2014年底前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建设并联网实时发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力推进,督促全省各市在2014年4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建设,除宿州市正在进行招标采购和六安市存在站房问题的2个子站外,其余66个子站已经具备监测能力。目前,全省空气站的联网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预计9月底即可完成联网项目施工并进入试运行,确保2014年底前正式联网发布。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空气质量管理。
2014年上半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加大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力度,分别对全省16市23个站进行了飞行检查,省环保厅依据飞行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通报》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断增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2.08.2014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