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法院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怀宁法院接安庆中院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后,迅速部署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通知精神,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玲科学研判了怀宁法院当前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第四季度清理积案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分工负责,加强监督指导。立案部门不仅要做到有案必立,坚决杜绝年底前不收案现象的发生,还要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办案压力。审判管理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履职,细致研判,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大案件信息管理力度,防止虚假结案。各分管领导要随时关注分管部门法官的审判质效情况,对存在的短板应及时分析,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二是强化服务,确保法官集中精力执法办案。综合行政部门要以服务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切实减少一线办案法官的会议、调研、出差、培训等工作,确保一线办案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清积工作。立案部门根据各业务庭审理案件的增长变化,适时分流辖区内案件,做到均衡分案。三是制定计划,促使清积工作有序推进。各承办法官要结合该院工作目标,科学制定清理积案工作时间表,确保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审判管理部门每10日对清积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四是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处置重大敏感案件,确保社会稳定。要灵活运用“明”、“狠”、“稳”、“畅”四字口诀,妥善处置群体性、公益性、关联性、长期未结、重大敏感等案件。要“明”判形势,细察案件产生的根源;要“狠”抓重点,认真分析案情,找准突破口,接触关键人,解决关键问题;要“稳”妥处置,引导当事人能以理性的方式正确对待自己的诉求,防止产生偏激的想法和发生过激的行为;要“畅”通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完善相应的联动机制,合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