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3.06.2014  07:33

  6月11日上午和12日下午,省纪委召开省直机关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省直机关纪检组(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座谈会,研究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直机关部分党组(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

  大家在发言时指出,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突出抓好落实领导责任、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带头廉洁从政六个方面工作的落实。纪检组(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明确定位,聚焦主业,以思想、责任、措施“三到位”,保证“三转”任务落到实处。

  王宾宜强调,省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党组(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组(党委)工作的全局之中去把握、去推动、去落实。各级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科学的方式和严、细、深、实的作风抓好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积极推动“三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