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视的通知
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经省社研究,从2016年1月至3月对省社各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为依据,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
2、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等情况;
3、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等情况;
4、各单位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1月至3月(具体各单位专项巡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方法步骤
省社成立由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由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辉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刘玉化担任。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重点是查找各单位党组织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等规定贯彻是否坚决有力,对省社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是否执行到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行为,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是否有力等。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对照检查内容,积极准备有关材料(材料目录附后)。
2、深入开展自查。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和总结,着重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3、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社监督检查小组及时反馈,依照相关程序核实查处。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