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保障

05.09.2014  11:38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背景下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近日,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高新民表示,从广义上讲,党的治理水平体现为对于国家和社会各种关系或秩序的调节水平。党依法执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调节,是现代治理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方式之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政治体系的领导力量,党内政治生活状态对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决定了党自身的制度化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基础。因此,提升全党制度化水平,是提高党的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高新民表示,在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关系上,《实施方案》一方面坚持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另一方面对党员、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显现出党在提高治理能力、依法治国方面的自觉意识。 

  高新民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构成部分,又是担负起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职责的政治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其中,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重要内容。但是,党的建设并非简单地、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引领或改造环境。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领导”的实现需要一定条件,如制定政策的规则,实施政策所需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都需要有特定的制度环境予以保护。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是构成有利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党内制度环境。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也是党自身发展、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的要求。”高新民表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非单指某一方面的制度建设,而是指以制度改革推动党建整体往前走,以各种制度要素的整合、创新,保证党组织整体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形成求真务实、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大鲜明时代特色凸显

  在高新民看来,《实施方案》具有五大鲜明时代特色。 

  ——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实施方案》本身就是在内容、方向、时间进度上顶层统筹安排的结果。但所有的制度都来源于实践的需要,有的制度就直接来源于基层创新成果,如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就是基层在实践中提出,中央予以升华并以制度形式确立为全党基层党建的共同目标。没有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结合,就没有制度改革的实际进步。 

  ——长期性、阶段性和回应热点问题相结合。有些制度是党内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如民主集中制。但民主集中制如何具体实施,怎样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怎样有序实现党内选举,就与时代赋予的条件以及运行规则的科学化相关。对于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如整治裸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兼职等,十八大以来已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制度规定,还会进一步出台相应规定,构成严密体系。 

  ——继承与改革相结合。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在继承优良传统基础上的改革。比如,党的群众路线是传统优势,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果仅靠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去联系群众,就难以满足社会的要求。由此,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就成为继承与改革创新的结合点之一。类似的继承与创新蕴含在多种具体制度之中。 

  ——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牵涉宏观层面的制度,也牵涉到微观层面的制度。宏观性制度修订,如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微观层面的制度修订,如基层党建,又细化为农村、国企、社区、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多领域多行业的基层党建制度规定。宏观与微观结合,才能保证党内生活正常运转。 

  ——制度规范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党的宗旨、目标等都反映在各种制度规定中。如民主与集中,既反映在实体性制度中,也反映在程序性制度中;再如对干部的考核评价,用人导向等等,都体现了特定价值追求。制度的科学性、强制性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制度应有的功能。教育来自多方面,既有干部培训教育制度,也包含其他形式的甚至是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唯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构成对制度本身的认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