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1.07.2016  21:14

      7月21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委党组书记、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并发言。

      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原文。张韶春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党组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党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再一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和党要管党的坚定信念。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义。《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条例》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突出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党纪党规。三是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要在此次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为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要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委巡视组在我委巡视工作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驻委纪检组、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