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负责人解读关于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16.05.2016  20:51

  近日,安徽省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委党校负责人就其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问:出台《实施意见》的有关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2015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回答了事关党校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

  省委对《意见》贯彻工作十分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近年来我省党校工作改革力度很大,创造了不少新做法新经验,需要总结吸收、加以固化。此外,党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我省党校工作的重要指南,对于培养造就“四铁”干部队伍、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问:《实施意见》在贯彻《意见》原则规定基础上,主要在哪些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答:在框架纲目上,总体上与中央《意见》保持一致,对“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这部分内容进行提炼、重申和深化。在重要规定上,凡基本原则和普适性内容基本保留,同时体现出中央的新提法、新论断、新要求。同时又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具体化、制度化、操作化以及体现针对性、资源性和品牌性的要求,对中央《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把原则性要求变成具体的工作措施,解决好“落地”“落实”问题。

  一是强化了主课安排。 《实施意见》提出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设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和基本理论”单元,增强了理论教育的针对性。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更加突出党章学习,推动学员尊崇党章,扎实学习和贯彻党章。

  二是突出了革命传统教育。我省红色资源十分丰富,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中效果也很突出。 《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开展安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对红色资源的挖掘、研究和整合,建设金寨、小岗、岳西、泾县以及渡江战役纪念馆等党性教育基地,并充分发挥基地作用,打造安徽党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品牌。

  三是推动教学方式创新。 《实施意见》强调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党性作风状况,要做到按需施教,因材施教,积极运用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教学和先进人物访谈、微党课、现场教学、异地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建立学员党性锻炼流程,对学员党性锻炼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党校党性锻炼的“大熔炉”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将人才建设作为重点进行阐述,提出要加大引进力度,建立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教师挂职锻炼和蹲点调研等一系列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党校特点的师资管理体系,明确了党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重点,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进一步加强县级党校建设。县级党校创建中专体制是我省加强基层党校发展的有力抓手。《实施意见》明确了完成中专体制创建的时间节点,推动创建工作顺利收官。同时,为了防止办学质量滑坡,提出建立复查办法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巩固中专体制创建成果。

  六是细化了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省委领导同志带头到省委党校讲课的做法,省、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上讲台的统筹安排,会同党校制定年度计划。

  问: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抓好《意见》及《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重要任务和党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要做好四件事。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校工作的机制。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编制等部门要结合职责,支持党校事业发展。各级党校要增强主角意识,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更大更多支持。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各地各单位要采取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等方式,不断将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同时,利用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宣传,营造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细化制度配套。省委党校牵头起草制定《全省党校系统“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作为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落实办法,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实施工作督查。重点围绕贯彻《意见》及《实施意见》等情况,由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要求精准落地、执行到位、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