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0.04.2015  10:08
  蚌埠市残联4月9日消息,4月8日,蚌埠市残联党支部书记徐天佑主持召开了市残联党员专题学习会议,带领与会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就市残联党支部如何贯彻《条例》展开了讨论。 与会党员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取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天佑要求市残联机关党员用掀起学习、落实、执行《条例》的热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抓党的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精神带头做好党的基层工作,推动新常态下市残联党的建设上新的台阶。(蚌埠市残联 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