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手机不免费 消保委调解终获赔

18.07.2017  09:52

  本网讯(朱婧  吴彬)市民马先生在某通讯公司举办的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部“免费手机”,虽说是免费手机,但是马先生却花了99元钱,事后,他觉得受骗,多次找通讯公司交涉,在长达半年的维权没有结果后,他求助市消保委。在消保委的多次督办下,马先生最终获得了赔偿。
  “免费手机”咋还收费
  7月7日上午,铜陵市消保委接到了消费者马老先生的来信。马老先生在信中说:他在2016年12月份的时候,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看到一个广告,称该通讯公司现在正在进行免费体验活动,“消费者如将3G手机卡升级到4G,就可免费获得4G手机一部,还可优惠办理4G手机套餐”。马老先生觉得活动确实比较优惠,自己也正好有这个需求,就进店办理。马先生将3G的手机卡升级到了4G,并且办理了月使用费38元,实缴18元费用的套餐,当场领了一部4G的手机。领取手机时,营业员称马老先生领取的这款手机价格是299元,但可以赠送200元的话费充值卡,马老先生表示自己不需要充值卡,就按营业员的要求,付了99元的现金领取了这部手机。
  半年维权没有结果
  办好回家后,马老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广告上明明说手机是免费领的,受理单据上面也有“手机免费”的字样,那为啥要收自己99元购机费呢?马老先生觉得受到了欺骗,就此问题在向营业厅反映和交涉。虽然营业厅进行了解释,但是马先生认为理由并不充分,既然广告上说“手机免费”,商家就不该收99元购机费,要求商家退还99元购机费用。但该营业厅一直没有给出让马老先生信服的解释,也没有给出处理意见。就这样拖拖拉拉地过了大半年,马老先生实在无法再等下去了,于是选择写信投诉,希望铜陵市消保委能帮他维护合法权益。
  消保委调解终获赔
  市消保委接到来信后,仔细查看了马老先生提供的资料,有购买手机的付款收据,有业务受理单,单上也确实有“手机免费”的字样等资料。市消保委联系了通讯公司的投诉负责人涂经理,向她反映了马老先生投诉的理由及诉求等情况。建议涂经理调查了解并尽快把纠纷处理好,给马老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过市消保委多次联系督办,7月13日,该公司表示已经和马老先生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由营业厅将手机款99元退还,另赔偿给马老先生99元。市消保委在回访马老先生时,马老先生同意这样的处理方法,同时表示,拖了这么久的纠纷在市消保委的帮助下这么快就解决了,对消保委的工作十分满意并表示感谢。
  宣传如合同 诚信很重要
  通过这起消费纠纷,市消保委向该通讯公司和其他商家提出一些建议:企业追求利润、抢占市场份额,本是应该的,但始终不能忘记社会责任问题、企业诚信问题。加盟店、营业门店等都一样,加强内部管理,需要的是整体,需要的是方方面面,细节同样可以反映出企业诚信经营、内部管理的问题。正所谓,宣传犹如合同,轻易违反合同,轻易不尊重消费者,侵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反过来受损的往往是商家自己。商家动脑子、想办法赚取本不容易赚取的市场利润无可厚非,建议所有商家仍要把社会责任、尊重消费者放在前提,特别是对老年消费者的关心、关爱和关注,让他们能够在身心愉悦中明明白白、快快乐乐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