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三优先”申报少数民族扶持发展资金项目

26.01.2015  11:03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少数民族扶持发展资金的科学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实际效益,黄山市黄山区因地制宜,“三优先”编报2015年少数民族扶持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力度。

 

一是优先编报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区、乡、镇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居少数民族户调研,对种植、养殖项目实施的主体、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等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坚持落实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激励引导、突出造血功能的原则,紧扣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做实项目文本,提升项目建设与帮扶政策的契合度,优先编报少数民族急需且能普遍受益的特色种植、养殖等增收带动能力强、群众参与程度高的生产发展类项目。

 

二是优先编报龙头企业项目。认真对照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优先编报在“民族一家亲”爱心行动中被依托的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项目。以期实现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增收或带动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的目标。

 

三是优先编报成员单位项目。区民宗局结合平时工作督查和年度目标任务考评,优先编报民族经济工作绩效突出的民委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并纳入区少数民族扶持库和申报争取,不断提高部门和单位重视支持并落实“共同提升行动 ”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