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兄妹”后成夫妻 不料刚过五年就离婚

13.05.2015  16:59

  刘亮和周芳关系不一般,因为两人先是“兄妹”后是“夫妻”,这两种关系无论哪一种都是够“”的了,但造化弄人,两人最终未能好好“在一起”。日前,三山区法院受理了这样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颇具戏剧性。

  由于刘亮父亲娶了周芳母亲,刘亮与周芳理所当然成了“兄妹”。2009年9月,两位老人心血来潮,因为感觉刘亮与周芳挺合适,于是撮合二人在一起。刘亮和周芳也就遂了二老的心意,先谈起恋爱。2010年2月21日,两人在繁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结婚初期,刘亮和周芳夫妻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产生矛盾,且愈演愈烈。2013年,周芳回广西老家居住,刘亮也不愿将其接回,两人便一直处于分居的状态。前段时间,刘亮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诉至三山区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立案后积极与被告周芳联系,周芳向法官表示其同意离婚,因为她和刘亮之间的感情已名存实亡。开庭当日,刘亮与周芳都出庭了,双方都不想再继续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鉴于刘亮和周芳无婚前财产,婚后无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及债务,离婚倒也方便,两人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为他们五年的婚姻画上了句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