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500元罚金,女店主被拘留7天
17.06.2014 18:4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4年5月30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两名执行法官在法警的配合下,将金寨县新城区的一名女个体户程某送往六安市拘留所拘留七日。
程某是金寨县新城区的一名个体户,在安置区门前的店面出售杂货及日用品。程某经常将部分货物堆放在门前人行道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遂下达通知书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程某在收到通知书后拒不缴纳罚金,行政执法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执行法官们在受理该案件后,多次与劝说程某缴纳罚金,程某仍然拒不缴纳。5月30日,经院领导批准,执行二庭的两名执行法官在法警的协助下驱车前往安置区,对程某采取拘留措施。
500元的罚金在数额看似很微不足道,但是法律的威严却是无价的不容侵犯的,该院执行二庭严肃执法的态度,对所有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都是一种震慑,安置区周边的市容市貌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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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4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