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元疃镇:落实养老保障 优待计生家庭
“真是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每年还给我们独生子女户买养老保险呢!”这几天,肥东县元疃镇马皇村的许大姐心里一直美滋滋的,逢人便夸党的好政策。原来前些天,许大姐在村里的计生宣传栏里看到肥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的政策规定,自己和爱人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县财政在两人缴纳新农保保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60元的补贴。
近年来,肥东县元疃镇积极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真情关爱计生家庭,着力在该镇描绘出一幅幅和谐计生的优美画卷。
该镇计生部门认真、细致地统计出一般计生家庭、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和失独家庭信息,分类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并定期对独生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户籍流出、死亡等计生家庭人员做好信息的动态管理,确保应享尽享,不错不漏。同时,计生部门与社保部门加强联动,及时做好符合条件计生家庭人员信息的对接和申报。此外,该镇利用村(社区)计生宣传栏、宣传墙,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通知书》发放给群众等方式,广泛宣传此项惠民政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肥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的政策具体包括对一般计生家庭的夫妇,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县财政还对每人每年增加30元的政府补贴;对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城乡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的,县财政对每人每年增加60元的补贴;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伤残后未再生育,且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其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资金将通过县财政直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据悉,该镇2015年度共有5422户计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待政策。
( 来源: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作者:牛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