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保障房
12.04.2016 09:5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4月1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发布《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安徽省要求,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就近搬迁到小城镇,依据小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建设安置点,提高与城镇发展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按行政隶属关系,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2.04.201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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