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 鼓励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

22.11.2017  19:28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2日讯(记者:马静) 为加强和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促进儿童福利机构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近日,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联合下发《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规程》从人员配置、家庭寄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方面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与要求。

  《规程》要求,儿童福利机构应坚持“家庭养育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积极开展送养工作,推动儿童回归适合其成长的家庭,融入社会;同时,鼓励和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在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

  此外,《规程》还要求,儿童福利机构应根据需要设立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并可以增设附属幼儿园;结合儿童身心成长状况,开展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等;同时应鼓励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协助其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