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偷东西后送回就不犯法? 民警对小偷临时说法

11.11.2014  19:06

  偷了东西后让别人送回派出所,以为这样自己就不算犯法了。近日,濉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拘留了这样一对“法盲”姐妹花。
  11月1日,濉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一小区居民报案,称自己放在楼下的电瓶车不见了。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该小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该小区的视频监控,民警发现该小区住户张彩霞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依法将张彩霞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询问中,张彩霞对自己伙同妹妹盗窃电瓶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彩霞交待,11月1日下午6点左右,她回家途中看到靠近路边的一栋单元楼下停放着一辆红色电动车,上前一看,车子没有上锁,一时鬼迷心窍,就给妹妹张彩云打电话,让她赶紧来把电瓶车推走。听话的妹妹立即按照姐姐的指示,赶到小区内,把电瓶车偷偷推走。
  姐姐被派出所带走了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张彩云的耳中,她知道一定是盗窃电瓶车的事情被派出所查出来了。“这可怎么办,警察肯定很快就来找我了。”心里十分忐忑的张彩云在家中坐立不安。“有了,我把电瓶车送回去不就行了吗!”想到这里,张彩云立即推着电动车出门,到大街上找到一个陌生妇女,支付其100元酬劳,让其把电瓶车送到派出所。
  看着陌生妇女将电瓶车推走的背影,张彩云长长舒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这回肯定没事了,于是便来到城关派出所,把自己如何与姐姐一起盗窃了电瓶车又如何将电瓶车送回的事实一一交代清楚,便起身想走。不料,却被民警拦了下来。
  “车我都送回来了,该说的也都说了,怎么还不让我走啊!”民警十分无奈的看着一脸失望的张彩云,哭笑不得。只能给她临时上了一堂法律课: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就算已经把电瓶车送回,却无法抹去她已经犯罪的事实,还是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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