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
03.11.2015 10:10
本文来源: 粮食局
近日, 滁州市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体系的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粮食安全责任。市长对全市粮食安全负总责。市政府承担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县、市、区长责任体系。形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落实粮食安全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意见》共分5个方面26条,具体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和可持续生产能力,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储备粮管理,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粮食仓储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巩固和拓展粮食产销合作,完善粮食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依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培育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升级,大力发展主食产业化,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治,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压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3.11.2015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