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救助工作

16.01.2017  22:33

      近年来,亳州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在求助接待、服务管理、教育矫治、接送返乡、救治救助、寄养安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在流浪乞讨人员滞留安置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该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00人次,其中滞留安置人员413人,为流浪乞讨人员中无法查明户籍和家庭情况的流浪精神病人、智障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滞留受助人员提供寄养安置服务。 
      一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点建设工作。亳州市原来有市级、涡阳、蒙城、利辛4所救助站,这些救助站同时都有各自的安置点,2016年,我市共有9所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点(加上救助站)。2017年,我市三县各拨付250万元进行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点建设、谯城区拨付250万元进行救助站建设。
      二是做好安置滞留受助人员的服务工作。做好滞留受助人员日常生活服务和管理教育工作。滞留受助人员委托安置时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定期通报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组织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各类专业人员对安置滞留受助人员开展情绪舒缓、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并积极利用公安户籍信息、新闻媒体、网络资源等各种方式方法为滞留受助人员寻找亲人,使其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目前,我市救助站正在与公安局协调,为156名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解决户口问题。 
    三是提高滞留安置点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为加强工作力量,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调剂编制的方式,市救助管理站编制数增加到15个。县级救助站设置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每个县救助站都配备2-3人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和村居也全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队伍。同时积极发展救助管理志愿者队伍,面向社会招聘方言识别、街头劝导、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哑语志愿者,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市救助站被列为志愿服务登记试点单位。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共培训社会工作人员162人次,全市救助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昔日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终于有了一个稳定而温暖的家。    



 

上报单位:亳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