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工作
淮南市: 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加强国庆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一是坚持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认清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增强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近期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在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二是坚持做到隐患排查上全面覆盖。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等进行走访,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坚持做到管控措施上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各项措施,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工作,对思想易波动、行为不稳定、有违规违纪现象、无正当职业的社区服刑人员,有针对性加强管控帮教,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宣城市: 为确保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宣城市司法局立足于早筹划、早安排,周密部署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各项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在节前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集中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核对,对重点监管对象要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或上门走访,掌握动态情况。二是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根据不同管理级别,及时有效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掌握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并与辖区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思想不稳定、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帮教监管工作。三是围绕建国“六十五”周年,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合法方式途径解决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现有的心理咨询师等资源,强化个案矫正工作,及时化解和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心理障碍。四是结合当前形势,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健全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大违法犯罪事件启动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确保各类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安庆市: 下发《关于加强国庆节及省运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通知》,周密部署国庆及10月8日至18日在市举办的省十三届运动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工作。一是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牢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监管,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为国庆和省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制度落实上严格到位。严格落实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加强手机定位管理和信息核查工作,普遍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和点验训诫,对严管级人员进行一次个别谈话教育。落实帮教小组责任,发挥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作用,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等工作。三是应急预防上事前考虑。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工作单位、所在村(居)等,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积极应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安全稳定工作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黄山市: 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假日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工作的通知》,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区县司法局认清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在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社(村)居为单位,充分发挥志愿者、监督人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了解、人员熟悉的优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并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分门归类制定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帮扶救助。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生活帮扶和民政救济措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因生活无着落发生的安全事件。四是落实值班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警机制,发现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责任分工,对出现监管安全问题和因监管安全不到位引发的重大事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厅社区矫正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