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假称买手机 用假币调包实施诈骗
16.08.2014 15:03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以购买手机、电脑为由,男子赵某、女子刘某在付款时却借机用假币调包的方式实施诈骗,今天上午,记者从庐江县法院获悉,两人均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刑。
男子赵某和女子刘某都是河南潢川县人。
去年7月12日14时许,赵某、刘某伙同他人来到和县历阳镇某手机店,声称购买手机。两人很快选中了一款白色iphone5手机。与店员谈好价格后,男子赵某掏出4900元现金准备付款。店员用验钞机点过钱,并准备把钱放到抽屉时,女子刘某当即抱怨称:“这个价格太贵,不买了。”于是,女子向店员将已经付过的钱款要回。
这时,男子赵某却假装执意要买,并迅速将一沓钞票递给店员。看着原本要“泡汤”的生意失而复得,店员没经细看就径直收钱放进抽屉,同时,将手机交给了对方。等“顾客”离开了,这位店员才惊讶地发现,其再次收到的钱款竟全是假币,并且只有31张。“女的把钱拿回去,男的又递过来,就几秒钟的时间,我以为还是原来的那沓钱!”店员说。
随后短短两天时间,赵某、刘某伙同他人以购买手机、电脑为名,在付款时采取假币调包的方式在安徽省和县、巢湖市、无为县、庐江县、桐城市、怀宁县的手机、电脑专卖店成功骗走了四部手机、二台电脑。法院审理时认为,赵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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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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