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发票获利118万元,获刑十年

25.08.2014  11:51

  谎称认识税务局的人,可以开到便宜的真发票,从而通过出售假发票非法获利共计118万余元。近日,吕某某被谯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查,被告人吕某某及其丈夫长期从事建筑行业,为逃税,2012年其从街上看到代开发票的小广告后,便联系同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购买发票,再出售给许某。

  在2012年1月至9月间,吕某某从胡某某等人处购买伪造的发票14张,发票面额共计3527万余元,造成税款流失170万元。

  此外,被告人吕某某对外宣称自己认识税务局的人,可以开到便宜的真发票,在2012年2月至10月期间,随某某、徐某、王某某三人先后通过许某从吕某某处购买了11份发票,后经鉴定均为假发票。吕某某按2%左右给胡某某开票费用,按票面金额的3.5%收取许某的开票费,通过上述行为吕某某非法获利共计11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吕某某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中国亳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