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相助 维护妇女权益
今年1月,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的余大嫂来到宣城市妇联求助,希望妇联帮助自己早日结束不幸的婚姻。
余大嫂与丈夫汪某都是聋哑人。 1984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觉得彼此都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便办理了结婚登记。让余大嫂没想到的是,婚后汪某暴躁的脾气慢慢显现出来,经常对她拳脚相向。余大嫂为了孩子健康成长,选择了默默忍受。 2010年2月,在忍受汪某的26年家暴后,忍无可忍的余大嫂最终选择了离家出走,并于2011年1月、2012年4月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综合考虑后,出于维护残疾人家庭的稳定,判决驳回其离婚请求。在妇联的帮助下,余大嫂前不久拿到离婚判决书。
去年一年,宣城市妇联系统共接待妇女维权方面的来信来访来电209件次。反映的主要问题依次为:婚姻家庭158件,占总数的75.6%;人身权益7件,占总数的3.3%;劳动和社会保障类11件,占总数的5.3%;财产权益8件,占总数的3.8%。婚姻家庭依然是妇女们关注的焦点,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例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有66件,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经济补偿都属妇女们权益受损的范围。
除了婚姻家庭外,财产权益和劳动社会保障也是妇女维权的重点。而其中,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被侵害的问题,则尤为突出。农村妇女婚后原住地将土地收回,户口迁入地又不分配土地,这就造成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受到侵害。去年5月,郎溪县建平镇文昌村的一名妇女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该女子多年前外嫁,去年离婚后回到了文昌村,发现自己土地已经被村里收回并且因为建设需要被征收,而她没有拿到土地补偿款,为此她开始了漫漫上访路。郎溪县妇联主动介入,协调建平镇政府采取措施,及时冻结了土地补偿款。镇政府多次召集当事双方协商未果,该女子最终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成功维权。
宣城市妇联妇女维权部部长程梅介绍,不少妇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懂法律,不知道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有许多高学历、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在权益遭受侵害时,觉得“丢面子”“家丑不能外扬”,选择默不作声,放弃维权。还有些妇女在家庭生活中不能经济独立,只能依附于丈夫,在家庭里说话就没有分量,只能选择隐忍不发,大多想着“忍忍就过去了”。取证难也是影响妇女维权的因素之一。在法律上,对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并没有程度上的明确界定,要真正辨别妇女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医学鉴定等一系列的证据链,许多妇女维权案件在取证环节就很棘手,导致维权失败。
目前,宣城市各级妇联组织网络健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都设有“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在市区8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开展每月轮值和每月25日上门接访工作。同时,全市妇联组织充分发挥12338维权热线作用,让妇女足不出户就能接受法律和涉婚姻家庭纠纷的咨询,并通过“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等,向妇女们介绍法律知识,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升。
“今年3月1日起,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遏制家庭暴力、保障妇女权益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 ”程梅表示。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张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