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村民20年前借给村里6千元钱难讨回 如今被证实属实
8月30日,媒体以《20年前借给村里6千元,如今讨要有点难》为题,报道了20年前临泉老集镇村民柳西京借给村委会6千元钱一事。
经老集镇政府相关部门调查:2010年8月在全县进行农村“三资”清理登记时,债权人柳西京和债务人柳洪飞二人均未向村、镇干部提及该项借款的登记申请或者口头说明。
近日,当时的村干部柳洪飞(借款签字人之一)表示,柳西京所提供的“收据”以及借款情况属实。但他没有镇政府的收款凭证,无法证明该借款去向。
老集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建议,柳西京与柳洪飞交涉还款事宜。或者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按程序审理,弄清此款收支真相。
借款人:
借款属实,但无法证明该借款去向
村民柳西京介绍,1996年12月份,当时所在的宁庄村委会村干部柳洪飞等人找到他,希望借款6千元,作为本村偿还信贷和“提留款”的费用支出,并约定月利为3%。
拿到钱后,村委会给他提供了一张收据,经办人柳洪飞等4名村干部签下了各自的名字,以此作为借款保证。2002年左右,当柳西京索要这笔欠款时,村委会一直没有支付。近期他再次拿着收据去找村委会,事情还是没有进展。
时隔多年,当初的四名借款人中,三人已过世,只有原宁庄村支部书记柳洪飞一人健在,且此人也早已不担任村干部。
当时的借款一事真相如何?近日,媒体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时任村干部柳洪飞。
柳洪飞介绍,自己从1992年任宁庄村计生专干,于1994年任该村党支部书记,1996年12月,由于提留款一时收取不上来,村干部研究每人垫付3000元钱,由于没有钱垫付,他同其他三名村干部找到柳西京借了现金6000元,借款一事属实。
借款后,财务运作情况均由村会计(四名借款人之一)具体负责。借款“收据”虽显示“借款还信贷和提留款”,但他提供不了镇政府的收款凭证,无法证明该借款去向。
镇政府:
农村“三资”清理登记时,未接任何报备
接到柳西京的反映后,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2010年8月在全县进行农村“三资”清理登记时,债权人柳西京和债务人柳洪飞二人均未向村、镇干部提及该项借款的登记申请或者口头说明。该村在《临泉县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情况汇总表》的第11页“债务表”中没有反映出此款项。
此外,借款人柳洪飞无法证明该款的去向,也没有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及其可靠的证据。
现任村书记柳廷军在接受颍州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从2007年并村以来从未有人向村委会提出原宁庄村委会借款一事。此借款为公为私,仍需调查。
老集镇相关负责人建议,柳西京与柳洪飞联系交涉还款事宜,或者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按程序审理,弄清此款收支真相。
对于是否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欠款,柳西京正在考虑。柳洪飞表示,这笔钱是村委会借的,属于集体债务。如果起诉能够解决此事,他愿意配合调查。
(记者 梅飞 实习生 沈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