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借款八万不还 强制执行一月结案
23.06.2016 18:45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朱某为购买轿车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八万元拒不偿还,2016年6月21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成功将该案执结,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4月朱某向王某借款80000元用于购买小轿车,同年8月5日朱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年利率12%。2009年9月11日朱某归还本金10000元,后经多次催要朱某均未偿还。2015年10月12日王某向金寨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偿还其借款本金70000元及相应利息,经金寨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王某借款7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朱某仍不履行,2016年5月27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而被执行人朱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即躲避法院执行,拒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在查询到被执行人朱某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朱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23.06.2016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