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禹候在淮南市调研强调:紧盯重点工作部署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洪禹候在淮南市调研强调
紧盯重点工作部署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3月24日-25日,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分别在淮南市副市长张东明,市政协副主席孟祥瑞、陆晞、姚辉等陪同下到淮南市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学会弹好钢琴,紧盯重点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在淮南期间,洪禹候先后到寿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涧沟司法所,凤台县法治文化广场、凤凰镇芮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八公山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泉山司法所以及安徽理工司法鉴定中心、震一律师事务所、淮南市公证处、淮南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淮南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淮南市普法志愿者总队、淮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地慰问一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详细了解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党建工作、鉴定事业发展、公证质量管理、戒毒人员戒治以及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等工作,分别听取了淮南市司法局和淮南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汇报,对淮南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洪禹候指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项目化推进措施确定了52项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分解,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全年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当前,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要全面总结普法经验,结合正在开展的“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科学谋划“七五”普法工作,继续将具有地方普法特色、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载体发扬光大。要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认真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要落实普法工作的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创新普法工作形式,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群众性,坚持开拓创新,搞好自选动作,努力形成自有普法品牌。 二要切实化解社会各类矛盾 。当前,随着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呈现多样多发,我们要把防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继续做好传统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化解婚姻家庭和邻里等传统纠纷,健全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纠纷化解,聚焦劳资、医疗、环保、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警民联调、诉讼对接等工作机制。要重点关注经济领域纠纷,高度重视供给侧改革以及“三去一降一补”带来的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经济民生领域演变为社会风险,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 三要切实规范社区矫正管理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省社区矫正保障与社区矫正任务不相匹配问题日益突出。要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按照专群结合思路,采取公益性岗位充实、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等多种举措充实社区矫正管理队伍。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有关部门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执法合力。 四要切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近期司法部将对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改革进行督促检查,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当前,要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检查验收为抓手,按照既定计划着力建设好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要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切实解决制约律师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要加强安帮人员救助,以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载体,推动落实救助管理政策措施。 五要切实推动戒毒定型发展 。当前淮南戒毒所正处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定型发展任务繁重。要重视戒毒场所建设,抓住场所建设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登高望远,按照部颁标准完善发展规划,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尽快推动改建扩建项目实施。要重视戒毒人员戒治,始终把教育戒治作为戒毒工作中心任务,在加强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和康复训练同时,重视法制宣传和道德文化教育,让戒毒人员心有戒治,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要重视民警队伍建设,在加强现有干警教育培训同时,采取招聘辅警、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戒毒工作人员。
在淮南期间,洪禹候分别与淮南市委书记沈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涛以及寿县、凤台县、八公山区、田家庵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司法行政工作交换意见。
洪禹候厅长与普法志愿者代表交流
洪禹候厅长调研凤台县芮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
洪禹候厅长慰问淮南戒毒所因病住院民警
(厅办公室、淮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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