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处地产4个月后价格缩水10倍 同一评估公司给价差别太大
近日,六安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该市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在相差仅4个月的时间,对他的一处资产进行了两次评估,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评估结果竟然缩水了近10倍,对此,他对评估公司这种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产生了质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进行了调查。
投诉:同一公司两次评估价格缩水10倍
张先生说,他有一处位于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及土地上近3000㎡建筑物(部分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及附属物。
张先生表示,2014年8月7日,他出于融资需求,委托六安市恒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评估公司)对该处建筑中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当时评估单价为132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7月16日。
“2014年11月,辖区政府根据需求征收此处房屋,征迁工作由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单位委托恒信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该评估机构对被征迁房屋中证载“综合楼”“商业服务”的三处房产评估单价为1327.42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21日。”张先生感到疑惑的是,同一评估机构,前后两次对同一标的评估,评估基准日仅仅相差4个月,评估单价竟然相差11872.58元/㎡,前后缩水近10倍。
质疑:评估的公正性与合法性在哪里?
张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多次磋商,该市开发区管委会与他达成初步意见,标的征迁款为2076万元。
张先生说,2015年6月17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第二条约定,对所有土地和房产的拆迁补偿款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中的价格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确认,并以此作为补偿的依据。协议签订后,在协议规定时间,他收到了预支付征迁款2千万元,不久,此处标的被拆除。
“2015年10月下旬的一天,我突然接到开发区土地局史局长的电话,对方告知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其拆迁标的价值为1700万元左右。”张先生说,这个电话让他很吃惊。
张先生表示,而令他更没想到的是,几天后,他接到恒信评估公司法人代表贾文志的电话,称其受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委托通知,管委会经过研究决定,标的征迁款按照1760万元支付,让他退回240万元预支付征迁款。对于这种不遵守《协议》的决定,他一口回绝了。
“令我不敢相信的是, 因为拒绝了管委会的要求,该单位竟然单方面毁约,决定了评估价格,让评估公司出具了一份《评估报告》。这份《评估报告》与第一次的评估基准日仅仅相差4个月,评估单价缩水近10倍。” 张先生气愤地说,“评估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明确告诉我,这份《评估报告》是按照管委会授意做出的。对于这样评估结果,让我难以接受,并因此对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及合法性产生了质疑。”
评估公司:是按照委托方要求做出的评估
为了证实当事人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在记者的见证下,张先生与恒信评估公司的法人代表贾文志进行了通话。通话中,记者听到恒信评估公司法人代表贾文志多次提及评估价格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下做出的。“我准备撤回这份《评估报告》,令其作废。”贾文志在通话中强调道。
张先生告诉记者,恒信评估公司虽然具有房屋评估资质却不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可是该公司还出具了没有法律效应的土地评估结果。
记者电话采访了恒信评估公司法人代表贾文志。贾文志告诉记者,受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恒信评估公司对张先生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是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评估的。
管委会:此事要采访国土部门
19日下午,记者来到管委会工委办,将需要采访的意图告知工委办工作人员,请工作人员帮助联系,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无果离开。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张成刚副主任的电话,可始终无人接听。当日晚21时38分,记者终于等到了张副主任回电,得到的答复是让记者采访国土部门。
22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六安市开发区,但是并没有见到开发区国土局长史国良。经过电话联系,史国良以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
(记者 李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