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修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12.07.2019 12:02
本文来源: 徽广播
中安在线讯 据市场星报消息,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评价指标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10种情形的企业,都将“一票否决”。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及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或者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10种情形的,都将“一票否决”。凡是符合“一票否决”规定情形之一的,直接被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市场星报记者 徐越蔷)
[ 编辑:关子祥]本文来源: 徽广播
12.07.2019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