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冒用他人身份证 自己贷款自己批?

14.11.2014  18:56

  杜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于近日快侦快破一起信贷员挪用资金案,为淮北某银行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经查,刘敏(化名)在担任淮北农村商业银行某支行信贷员期间,于2007年3月14日至16日间,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从该支行贷款共计33万元。随后刘敏将33万元借给马某某使用,马某某将该笔资金使用4个月后全部归还给刘敏,刘敏又将该笔款再次私下转借给石某9万元,黄某8.5万元,陈某10万元,刘某3万元。

  目前,刘敏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杜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归案,现已被取保候审。(淮北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