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信访工作督导组督查灵璧信访工作

30.09.2015  11:41

9月23日至24日,市信访督导组在信访专员薛和平同志的带领下到灵璧县督查信访工作;市人大代表、灵城镇党委副书记胡茂臣(主持政府工作),市政协委员、泗县信访局副局长张泽荣、市国土局信访办主任侯启元、市信访局督查督办科长吴少风等陪同督查。

这次督查活动是市信联办对我县重点信访事项的第一轮督查,首次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县重点信访事项的“事要解决”,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斌、县信访局长张立新全程陪同。县涉案县级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了督查活动。 

督察组先后听取了县级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及相关资料,与信访人及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见面,了解了信访人诉求以及包案领导的履职情况,实地查看了现场,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及信访局反馈了意见。 

会上,市信访局督查督办科科长吴少风同志,对灵璧县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质量、信访业务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点评。督导组长薛和平同志回顾了两天来的督导检查情况,对灵璧开展的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灵璧的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普遍受到重视,信访干部精神状态和素质不断提升;就如何提高信访事项的“三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以及时限要求、实体处理、合法合规等方面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在听取反馈意见后,雷斌同志代表县委感谢督导组对灵璧信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他强调:市信访督查组工作深入细致,反馈意见深刻,责任单位及信访局要认真学习研究,巩固工作成效,落实督导意见,确保取得实效。对下一步信访工作提出了“四个到位”的整改要求: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包案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原则,对重点信访事项做到亲自接待、亲自包案、亲自约谈、亲自调度,直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二是查处措施到位。严格实行初信初访、越级上访查处督办制度,县信访局对发生的初信初访、越级上访事项,要采取“逐案交办”、“专人负责”、“专人审理”、“一案一清”、“一案一卷”的方式,细化和明确案件化解责任,确保按期报结,力争一次性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完善的案件材料,要先行报送县信访局进行专人审理,对事实不清、内容不全、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材料将不予通过,退回重新办理;因审理不严格造成答复意见在内容或程序上出现问题的,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三是程序规范到位。为真正实现“程序规范”、“案结事了”,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三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全面提升化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受理、告知、交办、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避免因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善,依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而引发“回头案”、“越级案”;对网上事项办理,也要严格执行实体内容审理和办理程序审查“双把关”,压实责任,避免出现重复性错误。四是考核督查到位。严格实行初信初访、越级上访事项办理工作的的考核并通过建立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任务,楔死责任,不断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灵璧信访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懒政怠政、上交矛盾等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出现重大信访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和“一票否决”等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